6月新规来了!您的工资可能多两笔钱!
今年6月起
你的工资单里或增加两笔收入
一起来看——
高温津贴
5月按实际高温天数计发;6-9月,按月计发或按实际高温天数计发。企业将发放260元/月(12元/天)的夏季高温津贴。劳动者特别是户外劳动者的工资里,或将收到这笔钱。
劳动节加班费
劳动节在岗位上坚守的劳动者,6月将领到一笔加班费。
五一期间加班工资认定
1.5月1日(劳动节)属于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2.4月29日、30日,5月2日、3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举个例子
小李是某互联网公司的职工,月薪5000元,如果公司安排小李在5月1日加班,他当天的加班工资是多少呢?
计算公式:
5月1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月计薪天数(21.75天)×300%
因此,小李劳动节当天的加班工资为:5000元÷21.75天×300%=689.66元。
如果在其余休息日(4.29、4.30、5.2、5.3)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工资为:5000元÷21.75天×200%=459.77元。
注意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五条,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劳动者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
6月还有一批重要新规即将上线
涉及未成年人保护
婚姻登记、个人信息等
从严惩处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6月1日起施行。
其中,《解释》明确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加重处罚情节,规定对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被害人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法定刑较重的强奸罪定罪处罚,以依法、准确、有力惩处犯罪。
明确猥亵儿童罪加重处罚情节,例如,明确猥亵致使儿童轻伤、自残的,或者对猥亵过程制作视频,以此胁迫对被害人实施猥亵的,应当加重处罚。
个人信息出境不再“裸奔”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与境外接收方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个人信息适用本《办法》。
《办法》明确,通过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开展个人信息出境活动,应当坚持自主缔约与备案管理相结合、保护权益与防范风险相结合,保障个人信息跨境安全、自由流动。省级以上网信部门发现个人信息出境活动存在较大风险或者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可以依法对个人信息处理者进行约谈。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按照要求整改,消除隐患。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将增至21个省份
从民政部获悉,按照国务院授权,自6月1日起,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将扩大到21个省份。
具体来看,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的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区、市)。
试点地区婚姻登记机关统一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扩大试点后的21个省份将覆盖我国总人口的78.5%,能够基本满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
外卖企业应定期报告
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
《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自6月20日起施行。
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含外卖平台)企业、外卖企业应当通过商务部建立的全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系统,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
报告每半年一次,上半年报告应于当年7月31日前完成,下半年报告应于次年的1月31日前完成。
加强公路水路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
《公路水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
公路水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关基设施)是指在公路水路领域,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和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
《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关基设施管理体制,建立关基设施认定机制,压实运营者主体责任,加强对关基设施风险隐患的应急处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等。
电信领域违法行为
举报处理迎来新规
《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
根据要求,电信主管部门自收到举报之日起60日内,应当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分类处理。
未发现违法行为或者违法行为已超过行政处罚时效的,终结调查;认定存在违法行为但存在不予处罚情形的,不予处罚并责令改正;认定符合行政处罚立案标准的,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及时立案;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10项公安交管便利措施来了
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10项便利措施将自6月1日起实施。
其中包括3项深化简政放权、减证便民新措施:一是扩大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试点,二是实行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三是便利军人换领大型货车驾驶证。
3项服务保障群众便利出行新措施:一是优化城市公交专用道管理,二是增设完善农村隐患路段警示防护设施,三是推广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
4项创新“互联网+交管”服务新措施:一是便利老年人网上办理交管业务,二是便利满分审验教育地网上变更,三是便利港澳车辆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和轻微事故,四是推行电子检验标志网上推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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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央视新闻客户端、中新经纬、网信广东、劳动报、人民日报、上海人社、新闻110等
编 辑 | 甲乙丙丁
排 版 | 我有一个盆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