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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了!3月1日起,个税专项扣除标准和范围新变化!

发布时间:2024-03-11 09:51:10  作者:小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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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时间是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今天起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渠道开始办理。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今年办理个税汇算有哪些服务新举措?一起来看。

  一、进一步扩大优先退税服务范围

  对年收入额6万元以下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之前年度提供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简易申报快速办理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优先退税服务,不断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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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进一步拓展汇算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

  依托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税务部门共享的医疗费用数据、个人养老金数据,为纳税人提供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养老金信息预填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申报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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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进一步优化纳税人个税APP操作体验

  升级个税APP版本,重构频道页面,重新设计功能图标,避免业务功能交叉,一体化展示办(理)查(询)事项,更加突出“待办”提示,纳税人体验将更加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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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及网站办理汇算,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纳税人需对次年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七项。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一老一小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都提高了。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其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

  扣除标准提高后大家如何享受减税政策红利?一起来看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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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可以减轻税收负担,从而省下一笔钱。


  除了以上七大专项附加可以节税外,每年缴存个人养老金也可以节税噢,且收入越高,节省的税也越多,最高节税5400元/年!

  温馨tips: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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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中的省税金额仅供估算参考,具体以税务部门计算结果为准。

  资金缴至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最高可享受5,400元的税收优惠,一键乐享节税福利。同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里的资金可以用来购买符合规定的公募养老基金、养老理财产品、养老储蓄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四类金融产品。


哪些人需办理汇算?

  一般来讲,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只要纳税人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应纳税额,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汇算退税。

  第二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

  第三类是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享受哪些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 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二)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三) 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四)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需要注意什么?

  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向纳税人送达有关税务文书,对已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通过个税APP及网站等渠道进行电子文书送达;对未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以其他方式送达。同时,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所以,广大纳税人要依法办理个税汇算,避免影响自己的纳税信用。


有哪些办理方式?

  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有以下三种方式可选择:

  ➤自行办理。

  ➤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提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3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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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中国新闻网等

  编 辑 | 甲乙丙丁

  排 版 | 我有一个盆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