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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又有新规定!作废清税证明!恢复税务登记!

发布时间:2024-10-28 09:24:51  作者:小g

  企业干不下去了,想注销?有了清税证明就没事了?

企业注销不是终点!

“清税证明被作废+强制恢复税务登记”!

  一、企业清税证明被税务局作废

  二、已注销企业被税务局强制恢复税务登记

  公司已经注销了,为什么还会被税务稽查?

  实际上,税务注销时,税务局除了会关注财报、开票情况之外,还会利用大数据系统进行一次风险扫描,如果发现严重问题可能会直接推送给稽查部门!

  所以,企业在注销时如果没把问题清理完,注销后又被税务局稽查就不足为奇了。

  温馨提醒:清税证明、工商注销并不是企业的终点。凡是企业有异常纳税情况的,即使注销后也会被税务局稽查!

公司注销前,5大税务问题

一定要处理好!

  税务注销前,这些容易“爆雷”的坑一定要妥善处理:

  一、账面有存货,但无实物

  一般情况下,存货账存实无的原因有两种:

  1.存货已经销售

  已经销售的货物不做账、不开发票,隐瞒销售收入,同时销售成本不结转,导致账面存货数大于实际库存数。

  该行为涉嫌偷税,有此情况的企业要当心了,需马上进行自查,并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被税务查到就后果严重了!

  2.存货已经损毁

  存货损毁需查明原因,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属于合理损耗,那么增值税无需处理,损失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是非正常损失,增值税进项不得抵扣,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有条件,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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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账面有存货,但过期了

  有两种处理方式:

  1.作为资产损失处理

  属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增值税进项的处理分下列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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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低价销售

  通常企业处理临期商品或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原因进行降价销售商品的,一般可视为有正当理由的低价销售行为,不会被税务局视为价格偏低而进行核定。

  三、增值税有留抵不能退,开票给关联方了

  根据财税[2005]165号的规定,企业注销后,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留抵税额,税务机关都是不予退还的。

  企业可以将货物销售给关联公司,这样就产生了销项税。同时给关联公司开具了进项发票,就将留抵的税额转嫁给了关联公司。

  需要注意:与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必须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价格公允。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四、老板、员工从公司借款,一直未归还

  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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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企业注销前一定要好好自查一下“其他应收款”等往来科目。

  五、印花税未足额缴纳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非常广泛,购销、租赁、注资、营业账簿等都涉及印花税。

  避免风险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先自查。

注意!

税务注销可网上办理!清税证明可以网上打印!

  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税务局推出了“税务注销”网上申办功能,流程如下:

  1.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中搜索“注销”,选择【税务注销】,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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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税务注销】二级菜单中,点击【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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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继续点击【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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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按下图所示步骤,填写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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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返回【税务注销】二级菜单,点击【税务注销预检和申请(试点地区)】按钮,进入注销申请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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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按下图所示步骤,选择【注销原因说明】并点击【注销预检】按钮。

  一般情况下,正常注销的原因为:“依法解散”(其他情况请在税务人员指导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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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仔细阅读“注销预检提醒”,点击【确认】按钮。

  对于纳税人有高风险事项的,电子税务局会有对应提示:“存在高风险信息,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8.点击【注销预检结果查看】按钮,查看具体事项:

  (1)如预检结果中存在“低风险事项”,纳税人可根据【概要信息】的指引,自行更正相关申报表,消除风险后再次预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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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如预检结果中存在“税控发票及设备未注销信息”,则可自行网上作废及验旧剩余空白发票(所有类型纳税人均适用) 、网上办理税控设备注销(已切换为开具“数电发票”的纳税人,可登录原税控开票软件,系统可自动注销税控设备;其他类型的纳税人需至办税厅现场办理) 。

  (3)如预检结果中存在“未申报信息”,则需分情况处理:

  a. 涉及“往期未申报”的,可通过江苏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逾期申报简易处罚】及【逾期申报】;

  b. 涉及“个人所得税当期未申报”的,可通过自然人扣缴客户端,申报当期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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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涉及“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当期未申报”的,在消除“涉税风险”及“其他未办结事项”后,再次进行【注销预检】,系统将自动跳转当期申报页面,根据系统指引完成当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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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上述事项全部办结后,再次进行【注销预检】,系统提示“验证通过”,即可发起注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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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按下图所示步骤,发起注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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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返回上一层页面,可查看注销申请受理状态,如为“受理中”即表示注销申请发起成功,等待税务机关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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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查看注销证书

可按下图所示办理

  1.进入【公众服务】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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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点击【税务注销文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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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按下图所示步骤,查询《清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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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点击【清税证明】超链接,即可查看及下载《清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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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 辑 | 甲乙丙丁

  排 版 | 我有一个盆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