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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3%】福建房产契税还能再减吗?符合这几种情况,可以!

发布时间:2021-08-24 07:14:26  作者:admin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行,导致有不少“福建省房产契税税率9月起上调”的传言引发了广大购房者的关注。而关于我省房产契税税率的情况究竟如何,跟着微e管家来一探究竟!


省财政厅:明确全省契税税率为3%


8月2日,福建省财政厅官网发布一则公告: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契税我省适用税率和减免税具体办法方案》,明确全省契税税率为3%,将于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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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消息显示,契税是对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我省现行契税税率为3%,从二十多年实际执行情况来看,税制运行总体平稳,有力促进了我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契税立法遵循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的思路,平移现行税率。


同时,对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以及不可抗力灭失住房的情形,《方案》明确了减免税办法:


一是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情形,选择货币补偿且重新购置土地、房屋的,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免征契税,超出货币补偿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二是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情形,不超过原面积的免征契税,超过原面积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契税法9月1日正式实行


2020年8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消息: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同年8月14日,福建省财政厅对此就已经作出了针对性的政策解读:契税法颁布不影响现行我省契税优惠政策。其中提到,①契税税率没有改变、优惠政策继续有效;②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免征契税;③税收优惠政策拓展、纳税申报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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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e管家有话说]

目前,福建省契税税率为3%。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还可享受以下购房契税优惠税率。


[税率特殊情况一]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税率特殊情况二]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