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度汇算清缴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汇算清缴有哪些误区?
企业年度汇算清缴是许多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的,所以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企业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的时间,以及需要的注意事项和可能存在的一些“误区”吧~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一)一般企业汇缴时间
为做好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准备工作,税务部门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软件进行升级,并自2月26日起正式开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请广大纳税人于2021年5月31前进行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企业汇缴时间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
企业进行年度汇算清缴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第一,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为扶持和鼓励企业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作为纳税人应该全面收集、了解这些政策,尤其关注本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熟悉适合本企业的优惠政策的具体办理程序,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
第二,及时盘点资产,申报资产损失。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除税法规定可以直接申报扣除的以外,均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税前扣除。企业可以自己办理相关的申报审批手续,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办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以前年度的资产损失,超过规定申请报批时间的,也可以补充办理报批手续,经过税务机关审批后,在损失所属年度税前扣除。
第三,清查收入确认。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必须依据税法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确认收入,对于税法与会计的差异应进行纳税调整。同时,企业还可以在不违反税收规定的情况下,对年底前后收入进行跨年度的调控,达到提前确认收入或递延确认收入的目的。企业还应该掌握哪些是不征税收入,哪些是免税收入,哪些是会计不确认收入而税收要视同销售收入行为。
第四,把握总体成本费用。与收入一样,成本费用是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因素之一,企业要按照税法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调整和控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也就是说,成本费用的税前扣除不以是否实际支付为原则,除非税法有特别规定。
企业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的误区
例如下面四点:
1、财政补助想作为不予征税收入
其实,财政补助作为不予征收收入对企业并不一定有利。不予征收收入用于研发支出,对应的支出不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因此,要根据情况去进行具体判断,而不要一味将政府补助都作为不予征收收入。
2、所得税申报收入调整与增值税申报收入一致
事实上,年度所得税申报收入与年度增值税申报收入有差异很正常,但很多企业强行将所得税申报收入调整为与增值税申报收入一致,便有些矫之过正了。
3、所得税申报收入调整与会计报表收入一致
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所得税申报收入与利润表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一致也是正常现象。但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企业错误地认为:两者应该一致,不一致就需要调整,直到两者一致为止。
4、账龄超过2-3年的应付计入了应税收入
依据所得税法,只规定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该作为应税收入,没有规定按应付款的账龄判断。账龄超过3年,对方一直都有追债,确认债权的有效性,企业一直有支付的义务,该应付款也不能确认为应税收入。
看完上述对年度汇算清缴的各种详细解答,相信大家都了解企业年度汇算清缴了,所以在企业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前,老板们需要加深对其的了解,让公司的汇算清缴有效规范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