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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74家获评环保诚信企业

发布时间:2021-12-31 14:23:05  作者:小e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2021年福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第一批强制评价企业评价结果。此次共有950家企业参评,其中174家企业获评环保诚信企业。此外,福州还有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来支持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经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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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环保技术与设备的税收优惠包括:在增值税方面,对提供技术研发和服务业务而创造的收入,免征相应的增值税。对进口部分废气、废水治理、污泥处理等重大技术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增值税和关税。企业购进或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相关凭证从销项税额予以抵扣。

  2、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技术转让收入500万元以下部分免征相应的所得税。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共包含水污染防治设备、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土壤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物处置设备、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噪声与振动控制六大类24项设备)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环保诚信企业享有多项“优先权”。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优先为环保诚信企业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或其他补助资金,减少“随机抽查”和监督性监测频次。环保诚信企业可优先参与各类环保评优评先,优先享受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激励性措施。同时,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在重大项目建设招标过程中将优先选择环保诚信企业,优先为其办理业务,优先安排资金、技术支持、行业评优评先、循环经济试点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