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微e管家”知识科普
微e管家网上办理是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充分发挥福州政务服务网“互联网+”大数据优势,打破“信息孤岛”,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积极推行“微e管家”,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21年,在充分研究论证“微e管家”办件量、办理流程、技术支撑的基础上,全面完成500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真正实现了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什么是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又可以称为图书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分类为“出版物批发”和“出版物零售”。这两种许可证类型主要是业务经营范围不同。“出版物批发”可以做零售和批发业务,“出版物零售”只能做零售业务,不能做批发业务。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有与出版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
3、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经营场所;
4、有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5、最近三年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它严重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出版局规定的其它条件;
7、有从事此业务的相关人员。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申报材料:
1、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2、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3、企业章程;
4、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资信证明;
5、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 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
8、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据悉,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打通利企便民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