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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 中国会展经济国际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发布时间:2022-01-06 13:50:33  作者:小e

  第十七届中国会展经济国际合作论坛(CEFCO)12日至14日在福州市举办,国内外受邀人员将在线上和线下探讨会展业如何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复苏。

  中国会展经济国际合作论坛是全球三大专业展览论坛之一,论坛主题为“新格局、新使命、新发展”,聚焦会展业转型升级,重点研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会展业如何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通过新技术、新模式实现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复苏。另外,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报也受到了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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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

  一、销售额的计算。

  1、纳税人发生应征3%征收率销售额的,例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1至2月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2、纳税人发生应征1%征收率销售额的,例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3月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二、差额征税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的归集。

  为帮助差额征税纳税人分别按照3%、1%征收率,分类归集销售额、扣除额等申报数据,网报系统新增填报弹窗,纳税人按照弹窗提示填报后,系统将自动将合计数生成至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中。

  三、“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的选择。

  纳税人务必准确选择“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

  为了方便纳税人,网报系统新增“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关键字模糊搜索功能。纳税人只要在“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栏次输入关键字,比如:输入“疫情”,即可快速搜索出本次疫情防控期间最新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再如:输入“2020”,即可快速搜索出“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中包含“2020”的字段。

  四、免税销售额的申报。

  若纳税人既符合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按月(或季度)销售额未达10万元(或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又符合疫情防控免征增值税优惠的,请将销售额填报在主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则填报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中,不填报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也无须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论坛创办于2005年,曾在北京、广州、上海、澳门等16个城市举办。论坛秉承“开放、合作、共赢”的宗旨,已发展成为中国规模最大、规格最高、最具国际性的会展行业年度盛会,也是中外会展业增进交流合作、共享经验成果、畅谈发展未来的国际公共产品和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