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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2-03-31 15:19:13  作者:小e

  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1、申请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符合《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福州市中心城区LED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导则》、《福州市中心城区LED户外广告设置导则》、《户外广告控制性详细规划》、《户外招牌广告控制性详细规划》、《福州市公共资源户外商业广告有偿设置实施细则》、《福州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要求。

  2、申请大型户外招牌广告设置许可:满足《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申请设置大型户外招牌广告的,应当向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3、申请大型户外商业广告设置许可:满足《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利用公共资源设置商业广告的,其使用权取得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利用非公共资源设置商业广告的,其使用权应当通过与相关权利人协商等方式取得。

  4、申请大型户外公益广告设置许可:满足《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申请设置大型户外公益广告的,应当由政府指定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持政府相关证明材料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5、大型户外广告延续换证:满足《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设置的,设置人应当于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原批准部门提出申请。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申请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

  2、 公章

  3、 店牌店招所在地位置现场实景彩色效果图 (—式两份,lOcmXIOcm)

  4、 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

  办理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申请材料

  第1步:搜索微e管家小程序

  第2步:点击行政许可

  第3步:选择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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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步:提交所需材料

  注意事项

  经批准的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原编制和批准程序办理。

  在橙色、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期间,设置人应当及时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采取断电、加固、拆除、安排专人值守等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或者设置期限届满不自行拆除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并对商业广告、公益广告设置人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招牌广告设置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