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资讯 >> 最新政策

@企业、个体户,这些费用可以缓缴,不收滞纳金!

发布时间:2022-10-14 10:43:15  作者:小j

官网平台文章头图.gif

费用缓缴 不收滞纳金!

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二、《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包括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等14项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

  三、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切实落实缓缴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特此公告。

  附件: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9月28日

  

51.png


@创业者

找政策、享服务、问问题……

可咨询【客服】


  来 源 | 中国政府网

  编 辑 | 甲乙丙丁

  排 版 | 我有一个盆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