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灵活就业政策,增加新业态
发布时间:2022-04-14 13:51:40 作者:小e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促进人才流动和灵活就业。2021年6月底前,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全省范围内跨地区在线核验,鼓励地区间职称互认。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加强用工余缺信息归集与共享,引导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实现失业人员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可向办理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地办理”,业务网上可办率100%。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明确“摊规点”准入要求,引导从业人员进摊入点、规范经营。
同时,国家政策也在积极推动平台经济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促进稳就业。会议指出,要对平台经济等加大支持力度,催生新岗位新职业。支持发展共享用工、就业保障平台,为灵活就业者提供就业和社保线上服务。
“把非核心业务交给灵活用工,公司只聚焦更核心的业务”,成为当下众多企业的用工新选择。在这种“人才为企业所有”的理念转变为“人才为企业所用”的理念后,灵活用工在我国正迅速发展。
灵活用工的迅猛发展,也带动了另一端“灵活用工服务商”的崛起。这些灵活用工服务商的主营业务皆围绕灵活用工展开。